依法治校,难在哪?怎么破?一位老校长的真心话

上周,一位当校长的老朋友半夜打电话诉苦。说有个学生上课玩手机,老师没收了,结果家长闹到学校,扬言要告老师“侵犯财产权”。我问:你们学校不是有规定吗?他苦笑:规定?家长说学校的规定大不过法律,拿出民法典给我上课。这事儿,最后是老师道歉了事。挂了电话,我好久没睡着。这就是很多学校的现状——依法治校,说着容易,做起来,步步惊心。

“法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?——依法治校不是挂横幅

一谈到依法治校,很多学校的第一反应就是:挂横幅、开讲座、请个法治副校长。然后呢?遇到具体问题,还是老办法——要么是行政管理那一套,要么是和稀泥。说实话,这根本不是法治,是装饰。真正的依法治校,核心在“治”,不在“法”的文本,而在用法的思维去解决学校治理中的各种纠纷。但思维这东西,最是虚无缥缈,却又最是锋利。

某校法治宣传横幅悬挂场景
某校法治宣传横幅悬挂场景

举个例子。校园安全事故,过去总是校长第一时间冲到现场,赔钱息事宁人。现在呢?《民法典》第1199-1201条把责任划分得明明白白。学校只要尽到了教育、管理职责,就不必当冤大头。但关键是什么叫“尽到职责”?这就需要有证据意识。监控有没有?巡查记录在不在?安全教育有没有书面记录?这些细节,才是依法治校的毛细血管。💡

老师,你的惩戒权用对了吗?——规则落地,不能只看文本

2021年3月,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》正式施行。当时朋友圈一片欢呼,说老师终于有了“尚方宝剑”。但两年多了,真正敢用、会用这把剑的老师,又有几个?我问过不少一线教师,回答很真实:怕啊!怕家长闹,怕曝光,怕一不小心就成“体罚”。❗

问:有了惩戒规则,为什么老师还是不敢管学生?

答:规则给了框架,但没给胆量。很多学校没有制定细化的实施细则,也没有对家长进行充分告知。结果呢?一个合法合规的惩戒行为,因为缺少程序正义,变成了舆情风暴。比如,罚站算不算体罚?规则说“不超过一节课堂教学时间”,但前提是“当场”实施且不得辱骂。如果你没告知学生和家长,甚至没在教室监控下,万一学生回家添油加醋,老师有口难辩。所以,依法治校不是给个文件就完事,要培训、要案例指导、要建立申诉渠道。这些配套跟不上,规则就是纸老虎。

教师学习惩戒规则培训现场讨论
教师学习惩戒规则培训现场讨论

另外,还有一种极端,就是把惩戒异化为“变相惩罚”。比如罚抄作业一百遍,这不仅是违法,简直是愚蠢。学生最讨厌的就是这种机械劳动,法治意识强的学生反而会举报。我就见过一个初中生,因为被罚抄太多,直接打了12345。学校最后灰溜溜道歉。可见,学生也在成长,他们知道用法律保护自己。✅

学生权利意识觉醒,是挑战更是机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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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孩子,从小接触法律信息渠道多。别看他们年纪小,说起“隐私权”“人格尊严”,比老师还溜。有些学校粗暴没收学生手机,被学生反呛:你没有执法权!这句话有时候还真在理。所以,依法治校必须包括对学生权利的正确认知和尊重。但尊重不是纵容。学校章程里要明确哪些是禁止行为,后果是什么,所有学生入学时就要学习并承诺。就像合同一样,丑话说在前头,反而少了很多后续扯皮。

问:学校章程对学生有约束力吗?学生不遵守怎么办?

答:有!学校章程相当于校园的“基本法”。但前提是,章程的制定过程必须民主,有学生代表、家长代表参与,并且向全校公示。如果只是几个行政人员关起门来写的,那法律效力就可能受到质疑。一旦成为有效章程,学生违反,就可以依据规定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,比如取消评优、通报批评等。关键是程序要合法,证据要留存。这才是法治精神的真正体现。

说到这里,我想起去年有所学校,因为处理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不当,被推上风口浪尖。学校认为只是“玩笑打闹”,但被欺负的孩子家长拿出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和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,指出学校未尽到管理责任,最终学校道歉整改。这给所有人上了一课:法律不是敌人的武器,而是衡量行为的准星。💡

依法治校,最吊诡的地方在于,当你真正依法办事时,可能会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,引发对抗;但不依法,长远看害了所有人。就像一个治病的猛药,吃了会有反应,但不吃病会更深。我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校长和老师们,别再把依法治校当作应付检查的作业。它更像一场静悄悄的自我革命,从改变每一次谈话、每一个决策开始。

教育终究是人的事业。法律,不过是为了让这份事业走得更稳、更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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