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章程:到底是‘基本法’还是‘一纸空文’?

说起来你可能不信——我见过一所学校的章程,全校教职工没几个人能说出它长什么样。

毫不夸张地说?哦不对,不能这么说。反正那本印刷精美的小册子,除了迎接检查时被翻出来,其余时间都在档案室吃灰。

学校章程,本该是学校内部的“宪法”,是办学活动的总纲。但现实中呢?唉……

章程,真的可有可无吗?

很多校长觉得,章程就是应付上面核准备案的文书。可你知道吗?教育部早在2012年就印发《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》,要求“一校一章程”。2016年又出台了《中小学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后来各省市都跟进。近两年,教育督导把章程建设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指标。没有章程,或者章程执行不力,都有可能被亮黄牌。❗

不过话说回来,为什么大家还是不当回事?

原因嘛——制定过程太水了。多数学校是办公室几个人关起门,参照模板改改写写,然后拿到教代会上走过场。教职工代表们举手表决,谁好意思反对?对吧。于是章程就这么诞生了。没有充分的讨论,没有博弈,没有基于校情的研究……这样的章程,活该没人看。

学校章程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举手表决场景照片
学校章程制定教职工代表大会举手表决场景照片

那些年,我们踩过的坑

坑一:内容照抄法规,缺乏校本特色。章程应该明确学校的办学理念、治理结构、师生权利义务等,但很多章程是《教育法》《教师法》的摘抄,看完啥也没记住。

坑二:程序不合法,埋下纠纷隐患。比如,章程的制定和修订,必须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、校长办公会审议、党组织会议审定,最后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。少了任何一步,哪怕内容再完美,都可能被认定无效。我见过一个案例:因为章程修订没走教代会,一位被处分的教师拿着程序瑕疵说事儿,最后学校败诉。💡

坑三:家长委员会、学生代表缺位。现代学校制度强调多元共治,章程里写了家长委员会参与民主管理,可实际操作中,家委会要么沦为“摆设”,要么变成“收费会”。至于学生权利保障,比如申诉制度,很多章程里是空白。

问:如果学校章程确实有程序瑕疵,家长可以据此维权吗?

答:这几年司法实践越来越重视程序正义。如果学校依据章程做出了影响学生或教师重大权益的决定,而章程本身制定程序不合法,那么决定可能被撤销。所以,别小看那些签字盖章的顺序。

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章程讨论现场照片
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章程讨论现场照片

让章程从“文本”走向“治理”

让章程从“文本”走向“治理”
让章程从“文本”走向“治理”

怎么破局?我说几点掏心窝子的建议。

首先,制定阶段就要开门立法——对,就是这个意思。章程起草小组不能是行政人员的独角戏,应该吸纳教师代表、家长代表,甚至学生代表(初高中完全可以)。过程慢一点、吵一吵,未必是坏事。我熟悉的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,他们用了一学期时间,开了七八次座谈会,搞了三次听证会,最后形成的章程,虽然还有不足,但至少每个人都知道那是“我们共同约定的规则”。那种归属感,完全不同。

其次,章程的语言得是人话。别堆砌法条和专业术语,让普通老师家长看得懂。你可以用条目式、图表化的方式呈现,甚至做成小册子、漫画版给学生读。✅

再者,一定要有定期审查和修订机制。教育改革日新月异,“双减”、课后服务、教师轮岗……学校章程如果不及时更新,反而会成为桎梏。最好规定三到五年修订一次,遇重大政策调整及时启动修订程序。

问:章程核准备案到底需要多长时间?繁琐吗?

答:各地不一,但总体上,教育行政部门现在也在优化流程。比如有些地区开通了网上核准备案系统,材料齐全的话,15个工作日内办结。但前期学校内部的讨论修订可能耗时数月。所以,别把所有压力都放在最后一步。

未来已来:章程成为学校活力之源

未来已来:章程成为学校活力之源
未来已来:章程成为学校活力之源

最近和一些督导专家聊天,他们透露,下一步对学校的评估,将更看重章程的执行力和适应性。也就是说,不光看你有没有,更要看你是不是照着做,以及做得好不好。甚至可能会引入第三方评估,开展章程实施情况的专项调查。这意味着,章程不再是锁在柜子里的文件,而是学校运行的真实准则。

但我也担忧——如果评价变成新的形式主义,学校会不会又陷入“做材料”的怪圈?唉,教育工作者的真功夫,终究要落在日常的一言一行里。

最后讲个小事:曾经有位老校长,退休前把一本边角卷起的章程递给继任者,说:“这上面的字,是我和老师们一个字一个字磨出来的。别辜负它。” 那一瞬间,我挺感动的。

学校章程,本该有温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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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名称:学校章程:到底是‘基本法’还是‘一纸空文’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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