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坑一:试用期时长,不是你说了算
劳动合同法写得明明白白:合同期三个月到一年的,试用期最多一个月;一年到三年的,最多两个月;三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,最多六个月。但很多公司要么模糊处理,要么直接违法延长。我第一份工作签了一年合同,居然写了三个月试用期。当时不懂,还觉得“人家是大公司,应该正规吧”。真是天真他妈给天真开门——天真到家了。 问:公司可以单方面延长试用期吗?答:绝对不行。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,延长等于二次约定,属于违法。但实际操作里,有些HR会用“需要更多时间考察”来忽悠你。记住,合同签多久,试用期就定多久,白纸黑字,别信口头承诺。我闺蜜就遇到过,延长了俩月,她忍了,结果到期还是被开了——连赔偿都没有,因为公司说她“不符合录用条件”。

坑二:折扣工资与隐形扣款
试用期工资打折,好像成了职场潜规则。实际上法律给了底线: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%,或者合同约定工资的80%,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。很多公司却直接打五折六折,还振振有词:“新人没产出嘛。” 产出?我天天加班到十点,项目照样参与,怎么就没了?更恶心的是,有些公司试用期不缴社保,说是“转正后补缴”,结果根本没补。 问:试用期公司不交社保,我该忍吗?答:千万别忍。社保是国家强制的,从入职第一天就该交。不交你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,一投一个准。我当初就是怂,觉得为这点钱闹翻了不值当,最后生病全自费,肠子都悔青了。

坑三:说开就开?你的权利呢?

答:劳动合同、工资条、打卡记录、工作邮件和微信沟通记录,一个都别少。特别是辞退通知,务必让公司出具书面文件。别怕撕破脸,这是你的合法权益。现在00后直接怼:“您这样违法了知道吗?” 我猛夸一句牛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