朋友聊天说,他们学校最近被家长告了。因为孩子被没收手机,家长说侵犯财产权。校长哭笑不得。这事搁以前,一个电话就解决了。现在?法治社会嘛。
这事儿让我感触挺多。依法治校,提了多少年了?但到底依什么法,治什么校,很多校长老师其实没想明白。
一、依法治校,先得有一部“校规宪法”
你说学校没制度?那不可能。但仔细一看,很多学校的规章制度,要么是照着网上的模板改一改,要么是校长办公室拍脑袋想出来的。真正管用的,少。有一次我去某中学,他们拿出一本《学生管理手册》,厚得像电话簿。可问学生,知不知道里面写啥?十个里八个摇头。
学校章程,是依法治校的基石。可这基石,往往是糊弄验收的。真的,不夸张。很多学校章程里写着“保障学生合法权益”,可具体怎么保障?没有。这就导致遇到事儿了,还是靠人情、靠权威去压。压不住,矛盾就爆发。
所以,章程得活起来。怎么活?让老师、学生、家长参与制定。这过程本身就是最好的法治教育。你以为他们在吵?对,就是要吵。把权利边界吵清楚了,往后执行就有底。

一点实践:浙江某小学搞了个“校园立法听证会”,学生代表能对校规提修改意见。虽然最后通过的条款有点稚嫩,但那种“规则是我们定的”的感觉,太重要了。这就是归属感。
二、学生能告学校吗?——权利意识苏醒的AB面
以前说“校告生”,现在“生告校”也不新鲜了。好事还是坏事?我看,是好事。证明我们的学生不再是沉默的羔羊。但学校还没完全适应。
问:学生真把学校告了,学校一般会怎么应对?
答:说实话,很多学校第一反应是“丢人”。所以千方百计调解,甚至让步。这其实不是法治思维。正确的姿势是:坦然面对。司法是解决纠纷的最后一道防线。如果学校的管理确实有瑕疵,败诉了,那就改。这跟丢不丢人没关系,跟底气有关系。你有依法管理的底气,怕什么?
问:那平时怎么预防这种纠纷呢?
答:三个字:程序正义。处分学生前,有没有给他陈述和申辩的机会?有没有告知家长?这些程序做到位了,就算最后处分重了,家长和学生也更容易接受。怕就怕“密室决定”,老师办公室一拍桌子:你走!这不出事才怪。
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》出来两年多了,但真正用得顺手的不多。你知道吗,有些老师不敢管了。害怕!因为惩戒和体罚的边界,有时候真模糊。学生站一会儿算罚站,罚站久了算不算体罚?没有细则。

三、教师惩戒权,是个烫手山芋

这个话题,老师普遍有情绪。不是不想管,是不敢管。身边就有例子:一位班主任因为批评学生几句,被家长堵在校门口骂。学校息事宁人,让老师道歉。得,以后谁还管?
给惩戒权,更要给“撑腰”机制。依法治校不是只约束老师,也要保护老师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权利。有些地方成立了“校园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”,引入第三方调解,效果不错。不偏袒任何一方,就事论事。
但,也要说另一面。部分老师确实缺乏法律素养。有一次听课,老师脱口而出:“你把我气出病来,你要负法律责任!”——这话本身就违法,气出病来跟学生有没有直接因果关系?没。这暴露的是:法治思维,没跟上。
问:教师实施惩戒时,怎么保证不越界?
答:核心是教育性、适当性和程序性。比如罚站,只能是课堂教学时间内的片刻罚站,不能超过一节课,而且不能有羞辱性。最好有记录,并向家长说明。很多学校设计了“惩戒告知单”,一式三份,老师、学生、家长各一份,这招好用。
所以培训很重要。不是念法条,得讲案例。真实的案例,身边的,血淋淋的那种。像“五元钱纠纷引发的血案”之类,一听就明白。
四、从管理到治理:一场静悄悄的文化变革
依法治校,说到底,是文化。制度可以抄,文化抄不来。有的学校,校长在,秩序井然;校长一走,乱成一锅粥。这就是人治。法治的学校,应该是校长在与不在一个样。
我欣赏一种做法:学校管理清单化。权力清单、责任清单、负面清单,统统上墙。哪些事校长说了算,哪些事年级组决定,白纸黑字。老师心里有底,校长也不能越权。这需要勇气。真的,分自己的权,谁乐意?但只有这样,学校才可能从“一个人”的学校变成“所有人”的学校。
一个细节。有次去北京一所学校,发现他们会议室的墙上挂着《教育法》和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的摘编。不是那种破旧的,是精心设计的,跟装修融为一体。问校长,校长说:这是提醒,也是底气。有家长来闹,我就指着墙说,咱们依法来。管用!
写到这,想起陶行知的话:“学生有规则的自由”。依法治校,不是用规则困住人,而是用规则解放人。让人知道界限在哪里,才有无限可能。
行了,不卖鸡汤了。路还长,但方向对了,慢也是快。